房东和租客请注意:2021年起,4类房子将不得出租
发表时间:2021-03-30 10:33
![]() 出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的目的,我国从2021年起即实施新版《民法典》和住建部发布的《住房租赁条例(征求意见稿)》,对房屋租赁的多个方面做出了相关规定。 根据新规的内容来看:从2021年开始,“新禁令”下,4类房子将不得用于出租,无论房东还是租户都请注意,因为按照新规违反者可能将面临最高50万的罚款,情节严重,还可能有牢狱之灾。
根据国家发布的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》(房屋建筑部分)文件显示,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主要包括房子的结构设计、抗震设计、施工质量、消防安全,以及建筑节能等方面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、安全、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。 在实际调查中,这种情况在众多一二线重点城市屡见不鲜,且屡禁不止。归根结底是房东、中介等想最大化房屋租金收益——为了多收一些租金,很多房东、中介将正规房屋不仅隔出了很多小空间,更有甚者连阳台、卫生间、厨房都拿来出租换取租金。这就是我们所谓的“群租房”。 众所周知,房屋除了有建筑标准之外,还有室内装修标准。即装修之后,室内的甲醛、苯等有害物质含量是否达到可以住人的标准。 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子主要有:违章违法建设的房子,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房子,被司法机关查封的房子,其他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租的房子,设置居住权的房子等。 从2021年起,新禁令下,法规明确禁止的4类房源再拿出来出租,可能将付出惨重的代价。新规中明确,若情节严重的,对个人处1万以上、5万以下罚款;对单位处10万以上、50万以下罚款。如果因承租人身体健康造成的损失或者构成犯罪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,并追究刑事责任。 |